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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公司紀委“立體”監(jiān)督護航企業(yè)發(fā)展
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4-28 閱讀量:

為全面落實新發(fā)展理念,切實轉變工作作風,推動臺北新一輪大發(fā)展,公司紀委強化責任擔當,凝聚工作合力,聯合相關部門成立督查組,開展作風建設督查。

專項行動鋪開查。檢查組采取明察暗訪與突擊督查相結合,定期督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,針對工作紀律、會風文風、節(jié)假日值班、上班不在狀態(tài)、工作作風漂浮等問題,進行現場督辦與書面通報相結合的方式,對“慵懶散”“推拖繞”和工作紀律松弛、工作任務不落實、落不實的人和事跟蹤問效,確保政令暢通、決策落地生根。

聚焦項目重點查。主要針對資產租賃、資源發(fā)包、經費管理、公務接待、工程建設、招標采購,深入治理黨員干部不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;深入整治接受服務對象宴請、違規(guī)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;深入整治利用職權影響收取禮品禮金的問題;深入整治工程建設不按程序操作的問題;深入整治大宗物資采購不按程序報批的問題;深入整治違規(guī)經商辦企業(yè)或在企業(yè)兼職取酬的問題;深入整治各項費用開支超標的問題。

突出問題系統(tǒng)查。積極搭建群眾反映問題的“橋梁”,最大限度暢通群眾反映問題渠道,通過設置意見箱、網絡郵箱和舉報電話等,廣泛聽取職工群眾意見。對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,按照“清單制+責任制”要求,嚴肅責任追究。嚴格落實“一案雙查”“一案多查”和“隨案隨查”,對發(fā)生作風方面問題人員,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,又要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、主要責任和重要責任,嚴格實行倒查追責,對造成重大不良后果或負面影響的,要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。(孫小玲)